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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虹:高校学位点合格评估与水平评估之间是什么关系?

  我国现有的学位点评估分为两大类,一是学位点合格评估,是由国务院学位办根据《国家学位条例》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等相关文件组织的强制性学科评估。二是学位点(学科)整体水平评估,是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司下属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在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组织的自愿性学科评估。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6年进行一轮,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在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估。此外,新增学位授权点获得学位授权满3年后,须接受专项合格评估。专项合格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实施。2014年启动的高校学位点合格评估和专项合格评估即属于这种类型。

  在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学位中心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具有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资格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简称:学科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聚类排位。此项工作于2002年首次在全国开展,至今已完成三轮评估。学位中心坚持“自愿申请参加,免收参评费用”的原则开展学科评估工作。各单位只要有一个及以上二级学科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即具有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资格),均可申请参加该一级学科的评估。(来源:学位中心官网)据悉,学位中心即将于月内启动第四轮高校学科水平评估。

  合格评估和水平评估之间是什么关系?两者之间是否能够做到相互支撑,能否做到彼此一致?以法学学科为例,最近发布的2014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结果显示,共计10所院校参加了法学一级学科的专项合格评估,其中2所大学的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被行政撤销(详见表1)。

  表1:2014年法学学科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被行政撤销学位点情况

  院校

  院校性质

  学位点名称

  学位点性质

  同济大学

  985

  法学

  博士点

  华南理工大学

  985

  法学

  博士点

  那么,这两所高校在2012年法学学科的整体水平学科评估中如何呢?笔者采集了2012年法学学科评估的详细数据(详见表2),参评高校共计86所。可以清晰地看到,同济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在这轮评估中的得分均为70分,在所有86个参评高校中,并列第29名,百分位次为33.72%。评估合格的8所高校当中,南开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在2012年法学学科水平评估中略优于两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海南大学跟同济大学水平相当(均并列第29名),中南大学、中国民航大学(硕点)、贵州师范大学(硕点)、湖南工业大学(硕点)四校并未参加2012年的学位点整体水平评估。全国具有“博士一级”授权的高校共39所,其中的34所参评;还有部分具有“博士二级”授权和硕士授权的高校参加了评估。

  从目前的数据对比来看,同济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在2012年水平评估当中所处的位置相对于兄弟高校法学博士点的排名,确实处于比较“危险”的位置。但是,笔者查询了2009年学科评估结果,发现同济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的学科排名已经分别从当时的百分位次72.34%(34/47)和61.70%(29/47)上升到了33.72%(29/86),因此也可以作另一种理解,两所学校的法学一级学科仍然处在上升的过程中。

  表2:2012年法学学科整体水平评估结果对照表

  序号

  高校

  2012

  得分

  2012

  百分位

  2012

  排名

  是否

  博一点

  1

  中国人民大学

  95

  1.16%

  1

  是

  2

  中国政法大学

  92

  2.33%

  2

  是

  3

  北京大学

  90

  3.49%

  3

  是

  4

  武汉大学

  86

  4.65%

  4

  是

  5

  华东政法大学

  84

  5.81%

  5

  是

  6

  西南政法大学

  84

  5.81%

  5

  是

  7

  清华大学

  82

  8.14%

  7

  是

  8

  吉林大学

  80

  9.30%

  8

  是

  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80

  9.30%

  8

  是

  10

  厦门大学

  79

  11.63%

  10

  是

  11

  上海交通大学

  77

  12.79%

  11

  是

  12

  南京大学

  77

  12.79%

  11

  是

  13

  复旦大学

  76

  15.12%

  13

  是

  14

  南京师范大学

  76

  15.12%

  13

  是

  15

  山东大学

  76

  15.12%

  13

  是

  16

  四川大学

  76

  15.12%

  13

  是

  1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74

  19.77%

  17

  是

  18

  苏州大学

  74

  19.77%

  17

  是

  19

  中山大学

  74

  19.77%

  17

  是

  20

  重庆大学

  74

  19.77%

  17

  是

  21

  南开大学

  72

  24.42%

  21

  是

  22

  辽宁大学

  72

  24.42%

  21

  是

  23

  黑龙江大学

  72

  24.42%

  21

  是

  24

  郑州大学

  72

  24.42%

  21

  是

  25

  湘潭大学

  72

  24.42%

  21

  是

  26

  湖南大学

  72

  24.42%

  21

  是

  27

  湖南师范大学

  72

  24.42%

  21

  是

  28

  西南财经大学

  72

  24.42%

  21

  是

  2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70

  33.72%

  29

  是

  30

  中央财经大学

  70

  33.72%

  29

  

  31

  大连海事大学

  70

  33.72%

  29

  是

  32

  同济大学

  70

  33.72%

  29

  是

  33

  上海财经大学

  70

  33.72%

  29

  

  34

  东南大学

  70

  33.72%

  29

  

  35

  安徽大学

  70

  33.72%

  29

  是

  36

  华中科技大学

  70

  33.72%

  29

  

  37

  华南理工大学

  70

  33.72%

  29

  是

  38

  海南大学

  70

  33.72%

  29

  是

  39

  烟台大学

  70

  33.72%

  29

  

  40

  甘肃政法学院

  70

  33.72%

  29

  

  41

  浙江工商大学

  69

  47.67%

  41

  

  42

  福州大学

  69

  47.67%

  41

  

  43

  西安交通大学

  69

  47.67%

  41

  

  44

  北京理工大学

  67

  51.16%

  44

  

  45

  中央民族大学

  67

  51.16%

  44

  

  46

  河北大学

  67

  51.16%

  44

  

  47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67

  51.16%

  44

  

  48

  上海大学

  67

  51.16%

  44

  

  49

  河南大学

  67

  51.16%

  44

  

  50

  华中师范大学

  67

  51.16%

  44

  

  51

  中南民族大学

  67

  51.16%

  44

  

  52

  广西师范大学

  67

  51.16%

  44

  

  53

  兰州大学

  67

  51.16%

  44

  

  54

  广州大学

  67

  51.16%

  44

  

  55

  宁波大学

  67

  51.16%

  44

  

  5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67

  51.16%

  44

  

  57

  北京交通大学

  66

  66.28%

  57

  

  58

  北京外国语大学

  66

  66.28%

  57

  

  59

  天津师范大学

  66

  66.28%

  57

  

  60

  内蒙古大学

  66

  66.28%

  57

  

  61

  东北财经大学

  66

  66.28%

  57

  

  62

  东北师范大学

  66

  66.28%

  57

  

  63

  河海大学

  66

  66.28%

  57

  

  64

  南京财经大学

  66

  66.28%

  57

  

  65

  安徽财经大学

  66

  66.28%

  57

  

  66

  西南科技大学

  66

  66.28%

  57

  

  67

  西南大学

  66

  66.28%

  57

  

  68

  西北大学

  66

  66.28%

  57

  

  69

  西北师范大学

  66

  66.28%

  57

  

  70

  青岛大学

  66

  66.28%

  57

  

  71

  扬州大学

  66

  66.28%

  57

  

  72

  北京化工大学

  65

  83.72%

  72

  

  73

  中国农业大学

  65

  83.72%

  72

  

  74

  天津商业大学

  65

  83.72%

  72

  

  75

  华北电力大学

  65

  83.72%

  72

  

  76

  沈阳工业大学

  65

  83.72%

  72

  

  77

  辽宁师范大学

  65

  83.72%

  72

  

  78

  沈阳师范大学

  65

  83.72%

  72

  

  79

  长春理工大学

  65

  83.72%

  72

  

  80

  浙江工业大学

  65

  83.72%

  72

  

  81

  中国计量学院

  65

  83.72%

  72

  

  82

  西北工业大学

  65

  83.72%

  72

  

  83

  中国石油大学

  65

  83.72%

  72

  

  84

  浙江财经学院

  65

  83.72%

  72

  

  85

  天津工业大学

  63

  98.84%

  85

  

  86

  浙江农林大学

  63

  98.84%

  85

  

  那么问题来了,同济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的法学学科在学位中心组织的水平评估表现良好,呈现上升势头,并且在2011年刚刚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为何在短短的三年之后,第一届博士生多数还未毕业的情况下,就被合格评估撤销了博士点呢?据笔者详细了解,这是由于评估主体和评估指标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主要是采集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详细数据,是一种更为看重客观数据的评价方式。而合格评估,则主要是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的专家们进行的“同行评议”,其根据是各院校法学学科自己的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合格评估的指标体系并非对学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评定,主要聚焦的是博士生、硕士生培养的基本条件。据了解,从专家们的角度来看,即重点考察研究生培养的基本条件和支撑保障,具体包括研究生培养方案是否完善、导师的学历背景和科研方向是否能够满足研究生培养的需要,研究生培养中的核心课程和特色课程建设情况、研究生参与学术训练的情况和保障、学位论文的质量、学校对学位点的资源投入情况、研究生的奖助学金体系建设如何等等。如果法学学科十个二级学科支撑不足,师资队伍的法学背景不足,博士生的淘汰机制没有建立,那就很容易导致“亮红牌”。至于学科承担了多少科研项目,发表了多少学术成果,为国家和地方做出了多大的贡献,那是水平评估要去考虑的事情。

  由此可见,学位点的合格评估和学位点的整体水平评估尽管存在比较强的相关性,但是考察重点是不同的。前者主要考察现有师资队伍、制度与管理、支撑与保障能否确保研究生培养的需要。后者除此外,还会更多考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服务国家和地方的贡献等等。笔者认为,此次部分高校在评估中吃亏,主要是没有正确认识和理解两个评估之间的根本差异,没有做好针对性的准备。从实体上来看,国务院学位办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依照相关制度规范做出撤销决定,并无不妥。但是在具体程序上还有待完善,例如对于撤销博士点这样的举措,应当慎重进校做进一步的考察;在高校提出异议后,也应该给予高校申诉的机会。如能在程序上进一步改进,学位点合格评估和水平评估必将成为提升和保障高校学位点办学质量的两种重要政策工具。

  (作者:刘虹,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终审:姜转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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