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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启动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

 

 
学校宏观管理 学院自主运行
学校根据院系的规划和发展情况进行资源配置,由院系自主调配资源。一直由学校行政部门决定的人事、财务、资产、人才培养等审批权,也将下放给院系等基层学术组织。
由学校来主导甚至决定下属各个院系的发展,在复旦大学将成为历史。今年年底前,复旦大学各个院系将全面实行“自治”--学校根据院系的规划和发展情况进行资源配置,由院系自主调配资源。一直由学校行政部门决定的人事、财务、资产、人才培养等审批权,也将下放给院系等基层学术组织。
     《复旦大学关于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在历经两年多的修改和讨论之后,已于本周面世。相关负责人解读了文件的精髓:“那些能够制定出优质发展规划,并且已经形成高水平学术共同体的院系,将在经费投入、人事聘任、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上获得充分的自主权。”
“学术赋权”,让学术决策更加贴近教研一线
     大学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学术共同体。“现代大学学术体系和学科体系非常复杂,不同学科以及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学科都有不同需求。原本所有的决策都由学校来做,包括院系发展也是如此。复旦此次改革,就是让事关学术发展和人才引进以及培养的决策权,从学校下沉到院系,甚至由那些在科研和教学一线的教授来决定,这才符合大学这个‘学术共同体’的‘本性’。”
     按照规划,复旦大学将用两年的时间,建立健全学校宏观管理、学院自主运行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今后除了极少数特别重大事项以外,大部分学术事务将交由学院自己拍板决定。学校则将更加注重宏观规划,以及对学院的自主管理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但这并不意味着简单地把校长以及行政部门的权力分散到学校上千名教授手中,而是将院系变成学术发展的有效决策和组织者,增加院系这个基层学术共同体的活力,最终完全实现由“校办院”向“院办校”的转变,从而使得大学更有活力。
 
“为了使院系的学术决策能够真正落实,就要配置相应的权力、资源,否则这个决策就会落空。”根据规定,复旦未来将通过完善学术委员会、学位分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基本治理组织,为院系的自主发展提供保障。
高水平学术组织可先行一步
     按照国际惯例,院系作为学术共同体自主发展时,需要由教授等教职人员组成各类委员会,对院系的发展进行符合学术规律的规划。实现这一制度的前提,是院系必须已经建立起了终身教职制度,并且有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教职人员,由这些本身处于科研、教育第一线的高水平教职人员制订出最符合教学和科研发展要求的规划。此前,复旦大学在物理系、化学系、信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相关院系已经逐步展开试点。这些院系陆续通过国际评估后,逐步建立起由高水平教职人员组成的各类委员会,并且将院系的发展事务都交由这些委员会决策。其中,物理系经过10多年的改革,现在系里的大小事务都由教授委员会决定,并且建立起了终身教职制度。按照物理系的做法,预聘教职必须由系里2/3的教授通过,终身教职必须有3/4的教授通过。通过这样严格、规范的程序,物理系的整体学术和教学水平在国际评估中得到了海外专家的一致认可。
但物理系的管理模式并非唯一的模式。据介绍,在学院做好本学院学科发展规划、人力资源规划,乃至各类教学培养和课程培养规划的前提下,学校将把各类岗位及相关资源整体配置给院系学院,然后由院系根据本学科发展的状况,自主决定运行模式和实施方案。
推广将度过一个磨合期
     配合院系“自治”改革,复旦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尤其是大幅度精简各种行政部门,并且明确行政部门的职责,要从审批决策向服务转型。目前,学校机关部门已经从42个精简到33个。首批改革的25个行政部门,内设科室从125个精简到了83个,人事处内设科室从11个精简到了6个。
     但要在全校推行院系自主管理,未来也将面临一些难题。例如,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后,学科如何接受评估?因为目前的学科评估往往是以国家公布的一级学科为单位,和学校的院系设置并不完全相同。另外,由于大学和政府各自的职责尚不够清晰,在办学资源的配置上,学校仍将承担来自上级的各种评估和政策约束,这也将使学校的新规面临考验。
     而在校内,如何确保那些师资总体水平不高的院系也能走上自主管理发展的途径,也需探索制定过渡性的方案。
据透露,复旦将采用水平性评估、发展性评估、绩效评估和国际评估等综合评估方法,来考评院系的学术发展,并形成严格的奖惩机制,动态调整对院系的支持力度。重要的是按照国际标准,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和人才评价标准。
 
 
 
终审:姜转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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