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对大学教育教学中诸如通识教育、素质教育、德育教育、继续教育、教育目的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等若干热点问题进行了反思,以期对这些问题有更深刻的认识与把握,从而正确引导教育教学实践。
一、关于通识教育
通识教育有两种代表性模式:一种是欧洲模式(也叫博雅教育),目的是培养绅士;另一种是美国模式(也叫普通教育),目的是培养合格公民。通识教育体现的是教育价值理性,目的是将人(自然人)培养成“人”(社会人);专业教育体现的是教育的工具理性,目的是将人培养成“人力”。通识教育是对功利化的专业教育的一种纠正,它是关于人的“品质”的教育,对人才培养举足轻重。欧洲和美国的通识教育已基本定型,基本上反映了他们的教育目的和教育价值观。我国高校的通识教育缺乏系统思考与科学规划,只停留在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层面。应该高度重视通识课程体系建设,形成核心课程,使其成为最能代表学校水平的课程。
二、关于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在我国推行了多年,但始终没有成为一种公认的教育理念来指导教育实践。问题的关键在于,没有搞清楚素质教育的内涵到底是什么,素质本身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可以拓展至方方面面。德、智、体、美等,这是一种说法;知识、能力、素质,这又是一种说法。其实,教育本身就是文化活动,它包括知识教育、思维教育、方法教育和精神教育四个方面。与这四方面相对应,就是知识、思想、能力和境界四方面素质的提升。
三、关于德育教育
我国高校德育教育实效问题一直是备受关切的问题,似乎始终没有找到“良方”。但从高校内部来说,德育教育的“三化”倾向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是德育教育简单化。将德育教育简单化为思想政治教育。二是德育教育知识化。我们强调 “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但进了教材、进了课堂,就能进头脑吗?德靠养成,焉能教会?三是德育教育孤立化。为了加强德育教育,我们不断强化“德育教育体系”建设:专职队伍、专门机构、专用载体等。形式上这是一种强化,其实是一种弱化,因为这使它从教育的主渠道孤立出来了。
四、关于继续教育
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继续教育这一层次发育得很不成熟,特别是大学后教育和职前培训体系很不完善。缺乏专门的社会培训机构,国内企业缺乏承担培训责任的积极性。这样,将职前培训的职责直接转入了大学。如今的大学既要完成自己的教育任务,同时要填补继续教育的缺失,还要弥补基础教育的缺陷(例如素质教育)。继续教育被许多国家通过立法得以保障。我国应尽快完善继续教育体系,给大学减负,让大学集中精力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
五、关于教育目的
国家的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的教育目标的区别是:前者是国家对教育要培养的人的质量规格的总设想或总规定,后者是各级各类教育对要培养的人提出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分级目标,各种教育机构制定出相应的培养目标。这种培养目标是特定教育机构对要培养人提出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它还可细化到具体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中缺乏这样一个完整的教育目标体系,尤其是各级各类教育的分级目标很不完善。
六、关于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
学分制的核心是“自主学习”,其特征是:自选专业、自选课程、自选上课老师、自选学习进程等。选的前提是供大于求。选课不仅仅是要增大选修课的比例;更重要的是要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让学生可选。由于我们的学生从小对“自主性”培养不足,这种按照学分制的要求,让他们自主学习,有的学生学业问题就会很严重。给主动性较强的学生留有足够的空间,给主动性较差的学生制定必要的规则,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可能是解决此类问题一种选择。
(摘自中国大学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