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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学科评估工作组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各部门:

  根据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与咨询服务作用,学校决定成立评估综合协调组、人才培养咨询组、社会服务咨询组等3个工作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冷畅俭

  成员单位:发改处、人事处、人才办、科研院、推广处、图书馆

  联 络 员:宋广林

  (二)主要任务

  1.与教育部学位中心保持联络,与各学院密切联系沟通,及时梳理掌握有关信息及动态,做好总体联络与协调。

  2.在参评材料填报过程中,对各学科“师资队伍与资源”指标中有关专任教师、团队、支撑平台等方面提供信息数据支持和咨询服务。

  3.在参评材料填报过程中,对各学科“科学研究水平”指标中有关学术论文、专利转化、国家级规划教材、科研获奖、科研项目等方面提供信息数据支持和咨询服务。

  4.组织对参评材料格式规范审查及查重处理,对材料中师资队伍与资源、科学研究水平以及学科声誉等指标相关内容进行评议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人才培养咨询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吕卫东

  成员单位:研究生院、教务处、国际处、国际学院、学生处、团委、就业指导中心、校友会

  联 络 员:罗建峰

  (二)主要任务:

  1.在参评材料填报过程中,对各学科“人才培养”指标中有关教学成果奖、精品课程等方面提供信息数据支持和咨询服务。

  2.在参评材料填报过程中,对各学科“人才培养”指标中有关学生赴境外学习交流、境外学生来华学习交流、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提供信息数据支持和咨询服务。

  3.在参评材料填报过程中,对各学科“人才培养”指标中有关优秀在校生、授予学位情况等方面提供信息数据支持和咨询服务。

  4.在参评材料填报过程中,对各学科“人才培养”指标中有关毕业生就业情况、近十五年优秀毕业生等方面提供信息数据支持和咨询服务。

  5.在参评材料填报过程中,对各学科“在校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填报提供数据支持和咨询服务。

  6.组织对参评材料中“人才培养质量”指标相关内容进行评议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社会服务咨询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钱永华

  成员单位:推广处、科研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综合办、发改处、宣传部、国际处

  联 络 员:张正新

  (二)主要任务:

  1.在参评材料填报过程中,对各学科“社会服务与贡献”指标中有关社会服务与贡献概述、社会服务典型案例等方面提供信息数据支持和咨询服务。

  2.组织对各学科报送的参评材料中“社会服务贡献”指标中有关社会服务方面内容进行评议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事项

  1.各工作组按照《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第四轮学科评估补充事项的通知》(5月9日)确定的时间进度组织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2.工作组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学科建设工作组或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学科建设工作组

                                                                                           2016年5月13日

终审:姜转宏
发展改革处